为民办实事不能方便一方、打扰一方

    版次:01    来源:    2025年05月16日

日前,有群众在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反映,某地一社区附近,凌晨一点左右还有大型机械施工,噪音非常刺耳,扰民严重。经执法人员核实,噪音源于道路修补,因白天车辆多存在安全隐患,所以要“挑灯夜战”,只为方便市民出行。如何规避为民办实事方便一方、打扰一方的怪圈,是我们需要破解的城市治理问题。

现实中,此类问题并不鲜见。比如,有的广场舞娱乐了老年人,却让周边居民“夜难寐”;有的为促进就业,在辖区搞夜市,附近居民饱受油烟噪音困扰;有的为解决垃圾处理难题建造了垃圾中转站,却给选址周边居民带来了异味、蚊虫……这些方便一方又打扰另一方的事,频频引发纠纷,常常将好事办成了闹心事。

夜间修路、设立夜市摊位等彰显初心的民生实事,若以牺牲另一部分群众的安宁、便利等为代价,必将背离城市治理“两全其美”的本意。化解城市治理难点与痛点,最需提升治理能力,增强解答好“既要又要”治理考题的智慧。

一个高“治商”的治理方案绝不能只考虑单方面的需求,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,而要在多方诉求中找到最优解。比如针对广场舞扰民,不是一禁了之,而是组织居民代表、舞蹈队协商制定“文明公约”,明确活动时间、音量标准,既保障老年人健身权益,又维护居民休息权利……只有统筹兼顾各方需求,才能真正体现“为民”二字的完整含义。

当然,也有一些为民实事,如果在现有条件下难以做到兼顾各方利益,可以采取事先告知或给予受扰群体合理补偿的方式,争取群众理解,而不是只顾做事、忽视民声。

夏季来临,广场舞、夜市、施工等扰民事件又到了高发期。让每项措施都带着温度落地,让每项管理规定都透着人情味,既是城市治理水平的体现,更是对群众期盼的积极回应。

(据5月12日《新疆日报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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