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切为了路畅民安

——乌苏公安交警多举措保安全、促发展

    版次:02    来源:    2024年06月05日

□本报记者 张国辉 通讯员 田文菲

路畅民安,是各族群众最真切而朴实的愿望,也是乌苏市公安交管部门从未停止过的追求。

乌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支部成立于1996年,现有党员35名,其中民警24人,辅警11人。多年来,乌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支部以“党旗红”引领“荧光绿”,助力交管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
服务群众上“用情”

2019年6月,乌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独库中队组建以来,乌苏市公安局党委明确了独库中队“铸红色党性、护天路平安”的职责使命,成立独库中队临时党支部,旨在弘扬独库筑路精神,打造精干、高效、规范的“红色中队”。

“我们通过设立‘党员先锋岗’‘文明服务示范岗’‘团员突击队’等方式,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为过往游客提供道路指引、拖车绳、热水、绿豆汤、充电器、医药箱、方便面、雨具等便民服务及物资。”5月30日,独库中队中队长高亚说。

独库公路开通以来,独库公路乌苏段已通行车辆86.7万辆、过往游客260万人,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。2023年以来,独库中队获得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、市级青年文明号、民族团结先进单位等称号。

独库中队还发挥“传帮带”作用,采取“一对一”和“以老带新”的形式,将业务骨干与新录用民辅警结对帮扶,引导和帮助新加入交管队伍的民辅警尽快适应业务工作,融入集体。

独库中队辅警王晓磊说:“我和指导员张明结对后,他在业务和生活方面给了我很多帮助,让我很快适应了各项工作。”

此外,中队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定期开展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走访帮扶活动,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诉求,增强他们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
安全宣传上“用功”

近年来,乌苏市公安局党委深入开展“美丽乡村行”“两公布一提示”主题宣传活动,引导群众合理规划出行、安全文明出行;以开展劝导日为依托,以外卖骑手、快递企业、营运运输企业为重点,持续开展“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”宣传倡导,不断丰富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主题活动宣传内容。截至目前,累计开展美丽乡村行活动20余次,通过“两公布一提示”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出行提示50余条,受教育群众2.7万余人次。

依托社区、乡镇、村委会等阵地,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巡回演讲。以“一老一小”“进城务工人员”为重点,常态坚持、有序推进宣传工作。在农村,针对货车、三轮车、面包车等6座以下小型客车驾驶人等重点群体,加强宣传教育。累计开展现场执勤执法教育1.5万人次、微信群点对点宣传和转发新疆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、视频0.5万余条。

此外,通过微信微博、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,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及行人与非机动车辆闯红灯、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、逆行等各种交通陋习。同时,利用农村大喇叭提示大雾、寒流等恶劣天气出行安全注意事项,提醒群众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、线路和时段,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;利用媒体平台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960余条,曝光典型案例124余起。

主责主业上“用心”

乌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充分发挥“高峰岗”“护学岗”作用,加强交通指挥疏导,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;将优化营商环境与交通安全管理相结合、执法效果与群众期盼相结合,强化乌苏市淮河路、黄河路车流量大路段指挥疏导工作;对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“首违警告”,不予处罚政策,进一步增进群众对交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,彰显交管工作惩教结合、包容审慎的柔性监管理念。

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各乡镇派出所严查交通违法行为。截至目前,共查处饮酒驾驶46起,醉酒驾驶25起,无证驾驶310起,客运车辆超员77起,货运车辆超载840起、超速458起,其他违法行为21356起。

为方便群众办事,乌苏市公安局党委重新规划业车务大厅能效,使业务办理区、自主服务区、等候区等区域功能更加清晰,增设“0号窗口”及时处理解决疑难急重问题;设置军警医(老年人)绿色窗口、党员示范窗口等特色窗口,推出一窗办、一证办、减免办、自助办、延时办、视频办等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精准服务措施,目前已为3.6万余名群众提供了便捷服务。

乌苏市民王云婷说:“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,办事效率高,我们很满意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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