塔城地委2022至2026年第八轮巡察完成第一批次进驻

    版次:02    来源:    2024年04月04日

本报讯 经地委批准,塔城地委2022至2026年第八轮巡察第一批次于4月1日完成进驻工作。截至4月2日,3个地直单位(部门)和3个乡(镇)均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,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传达了地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,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,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了动员讲话,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。

会议强调,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,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更好履行巡察工作的职责使命。要坚持政治定位,着力加强对“两个维护”的政治监督;要坚持严的基调,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;要坚持人民立场,着力强化巡察联系群众的纽带功能;要坚持系统观念,着力构建协调高效的监督工作格局。

会议要求,要准确把握本轮巡察的特点规律,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,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,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聚焦巡视巡察、审计等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,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面“政治体检”。督促被巡察单位自觉践行初心使命,自觉从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出发作决策、抓工作、促落实。

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均表示,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,勇于自我革命,深入检视问题,坚持同题共答,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。要以接受巡察监督为契机,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强化使命担当,忠诚履职尽责。从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高度,充分认识本次巡察的重要意义,切实完成好地委交给的巡察任务。

根据地委统一安排,地直单位(部门)现场巡察时间为15天左右,乡(镇)现场巡察时间为30天左右。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和通信地址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规定,地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。

地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对象:地区信访局,联系电话:17397736599,通信地址:塔城市六合大厦一楼F区101室地委第一巡察组(收),邮政编码:834700。

地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对象:沙湾市四道河子镇,联系电话:17399396599,通信地址:沙湾市四道河子镇政府地委第二巡察组(收),邮政编码:832104。

地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对象:乌苏市西大沟镇,联系电话:18167558137,通信地址:乌苏市西大沟镇政府地委第三巡察组(收),邮政编码:833004。

地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对象:地委党校(地区行政学院),联系电话:18167558138,通信地址:塔城市六合大厦一楼F区113室地委第四巡察组(收),邮政编码:834700。

地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对象: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,联系电话:18167558139,通信地址:塔城市六合大厦一楼F区109室地委第五巡察组(收),邮政编码:834700。

地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对象: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,联系电话:18167558136,通信地址: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政府地委第六巡察组(收),邮政编码:834802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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